为保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征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充实完善政府采购评委专家库。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和特长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一、评审专家的条件要求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评委专家库的专家成员拟在相关领域中从事教学、科研、技术、管理并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的人员中选定,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执业资格),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了解市场行情,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6.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达不到上述第二款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其他条件者,也可以申请成为评审专家。
二、评审专家的专业类别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属性和类别,以及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标准,我区需要征聘的评审专家,主要涉及以下相关专业类别的人员:
1.工程类评审专家:包括工民建、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经济、林业、园艺等专业或相关专业(工程规划、工程勘察、地基处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装饰装修等);
2.货物类评审专家:包括机械制造、医疗器械、材料、化工、矿产、医药制药、家具、计算机、体育等专业或相关专业(与机械设备、医疗器械、金属材料、石油制品、煤炭制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药品、办公家具、电脑、空调、体育器材及其他货物等;
3.服务类评审专家:包括工程造价、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物流、保险等专业或相关专业(与工程咨询、经济管理、金融、法律、修理、租赁、物流、保险、印刷及其他服务等)。
申请人员申报专业时,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熟悉的专业同时申报。
三、评审专家的工作职责
1.接受委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认真完成所审项目的评标报告,为聘用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四、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
对参与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实行有偿服务方式。经抽取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专家评委将按次发放一定的专家评委评审费,专家评委评审费用在评审活动结束后由本中心支付。
五、评审专家的征聘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11月10日
2.方式:凡有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均可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我推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其他专家推荐。(申请方式)
3.提供以下材料:
(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相关资料通过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2)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个人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提交电子版扫描件);
(3)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及评荐意见(由所在单位或行业推荐和达不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条件要求的人员提交)。
被认定为我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我中心将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到本人。评审专家如果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或拟不再继续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应及时主动与我们联系,以方便工作。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