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新湖镇林家村等五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续建工程监理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8 09:00 项目编号:JZCF2014-21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整理续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资格审查。

一、项目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JZCF2014-21

2.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整理续建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招标内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林家村等五个村土地整理续建工程监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备案;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2012—2014年)内至少拥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2.本项目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其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本项目需配备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的监理工程师若干;

4.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出现连续亏损现象;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8.投标人前来申请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下述文件材料(其中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8.2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监理工程师的省级及以上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3企业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8.4 2011至2013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8.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9:00-15:30(北京时间;11:30-13:00午休;节假日除外);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受到投标邀请的投标人须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现金、有效的支票或汇票的形式)。申请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地点及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2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4楼A区

联系人:张宏宇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

帐号:7770520109000022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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