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知
长春方奥电子有限公司:
在我中心于2014年11月17日组织的JZCH2014-114询价采购项目中,你公司中标1台联想启天M4590电脑以及1台THINKPAD L440笔记本电脑,承诺供货期为五个工作日。截止2014年11月22日,供货期已过,你公司未能履行供货义务,经我中心研究决定,暂停你公司参与我区货物类询价采购资格三个月。
特此通知。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