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谈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办事处永安社区办公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谈判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说明:
1.谈判文件编号:JZCH2015-2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办事处永安社区办公用房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招标内容:
社区办公用房一套(要求位于长春市博硕路以南、博学路以北、净月大街以西、新城大街以东区域内;建筑面积360平方米以上,楼层为一层或二层的商业用房。)
三、项目预算:
预算为人民币肆佰陆拾捌万元整(¥468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谈判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且必须是房地产开发单位。
2. 谈判供应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房产有关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3.谈判供应商所投房产为竣工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具备办公用房条件,且能够实现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谈判。
5.谈判供应商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6.谈判供应商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与本项目房产有关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3 所投房产的总评规划图和工程设计图纸。
6.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谈判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4日9:00-15: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11:30-13:00午休);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报名截止时间内须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2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现金、有效的支票或汇票的形式)。谈判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后,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下载谈判文件。
七、谈判地点及时间安排:
1.谈判截止即开标时间:2015年2月27日13:30
2.谈判、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402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长春日报、长春晚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办事处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4楼A区
联系人:张宏宇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
帐号:7770520109000022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