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前来申请资格审查。
一、项目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JZCF2015-5
2.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二十天。
4.质量标准:优良
二、项目招标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须配备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人员至少5人;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设计管理人员的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4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3月26日9:00-15:30(北京时间;11:30-13:00午休;节假日除外);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获得投标邀请的申请人须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有效的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地点及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2015年4月13日13:30
2.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402会议室。
七、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4楼A区
联系人:张宏宇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
帐号:7770520109000022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