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通知要求,由于采暖期临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度冬季采暖用煤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无法保证采购人正常供暖需求,2016—2017年度冬季采暖用煤按照长春市关于定点采暖用煤的相关文件执行,故终止该采购项目。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