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市净月潭水库管理处泵船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H2017-2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净月潭水库管理处泵船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净月潭水库用泵船一艘,无动力驱动装置,作为被牵引船使用(具体配备明细及规格、技术要求详见货物需求明细表)。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
2.供应商营业地点应在吉林省范围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相关产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供应商需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注册登记,务必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携带所要求的注册登记相关文件材料,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入网审批,审批通过并签署《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后即可参与报名。
6.供应商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供应商近三年(2014—2016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询价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17年4月7日至4月13日(节假日除外)9:00-15: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注册供应商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2会议室。
3.响应文件递交前,供应商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伍仟元(以人民币计)询价保证金。供应商须将询价保证金存入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5楼A区)办理谈判响应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供应商须将转账或汇款凭证同采购机构开具的询价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并附入响应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询价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净月潭水库管理处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中心4楼A区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
联系人:王超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