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应采购人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家具、档案室密集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JZCH2021-63)招标文件现作如下变更及澄清: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包《货物需求》中增加档案密集架货物数量明细“1.全封闭轨道储存柜架体2400*3630*560(mm),数量:322立方米;2.全封闭轨道存储柜轨道20*23(mm)数量132米;3.全封闭轨道存储柜门扇1.0mm,数量264个”。
本变更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本变更文件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