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响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磋商供应商前来磋商响应。
一、磋商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22-19;采购计划文号:JLCG[2022]177号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捌万柒仟叁佰伍拾贰元零角陆分(¥787,352.06),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响应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相关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磋商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响应。
6.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报名。
7.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7.1响应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
7.2响应磋商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在响应磋商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4响应磋商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季度报表);
7.5响应磋商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税务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6响应磋商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8响应磋商供应商近三年(2019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磋商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方式:采取“政采云”网上报名、网上审查。
响应磋商供应商“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在“附件”处上传;
2.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9月29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响应磋商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9日13:30(北京时间);
2.电子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0月9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磋商响应,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客户端”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填写磋商响应代表联系方式。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锦竹东路95号
联 系 人:张文涛
联系电话:17643109688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
联 系 人:卢珊珊
联系电话:0431-84573722
网 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