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3]-00012号
二、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1 |
750000 |
长春宏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森杨路858号华业.玫瑰谷D-2幢305号房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五、磋商小组名单:
潘风光、李桂玲、张英杰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壹万元(以人民币计)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账号:420022060901287778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支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竹东路95号,转账时须备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字样。)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竹东路95号
联 系 人:盖世航
联系电话:0431-89166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
项目联系人:王旭龙
电 话:0431-8453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