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4年净月区中小学音体美卫功能室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发布时间:2024-11-21 14:00 项目编号:ccjy-[2024]-00248号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4年净月区中小学音体美卫功能室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磋商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响应。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净月区中小学音体美卫功能室(中小学校体育器材、乐器、美术用品、卫生室设备、图书、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jy-[2024]-00248号-02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2024年净月区中小学音体美卫功能室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陆仟柒佰捌拾壹元整(¥1,986,781.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5.采购需求:中小学校体育器材、乐器、美术用品、卫生室设备、图书、家具等一批学校使用器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6.供货期:自合同执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标的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

3.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相关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1响应磋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响应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2响应磋商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响应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响应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3所响应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响应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响应磋商供应商为联合体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协议内容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分工内容,权利与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 9:00:00至2024年11月28日 16:3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网上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响应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文件,填写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须在“政采云”平台关联联合体供应商,实行在线联合响应。

4.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

5.投标保证金: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注册报名。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5号楼

联系方式:0431-88474300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

联系方式:0431-8457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欣媛

电      话:0431-84573722

网      址: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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