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11-12-01 09:45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03年1月经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为开发区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主要职责: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委托,组织实施开发区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镇街的集中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经历了起步、探索、规范三个阶段的发展,树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服务为根本,以透明促规范,以廉洁为生命线,以创新求发展,以信息化为依托”的工作理念,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要求,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采购规模持续扩大,采购效率有效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一)扩大范围,政府采购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势头

坚持应采尽采,积极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工程类采购在建筑工程基础上,相继把农村乡道建设、园林绿化、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服务类采购相继把市政维护、房地产拆迁、资产评估、征地踏查、园林绿化养护纳入定点采购范围。充分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较好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自2003年初至2011年底,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招标采购活动737次,采购金额87611万元。

(二)改进服务,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政府采购工作是服务,政府采购管理不是权力,是责任,其实政府采购中心的职能定位就是代理人的角色,就是受采购办的委托,代表采购人把项目采购好,为采购人服务好,把制度执行到位,这就是采购中心的责任。采购中心站在政府采购市场的第一线,负责落实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的评审,负责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直接与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接触,责任重大。

在工作理念上,始终坚持“依法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廉洁采购”四大理念,真诚为采购当事人服务。在接到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和沟通,对一些采购金额比较大或比较复杂的项目,实行上门服务,及时了解项目和采购人的需求情况,征求采购人的意见,认真分析采购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同时,根据情况,积极提出采购实施建议,帮助采购人做好采购实施方案,切实做好采购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采购效率。对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规范的要采纳,不规范的,要耐心解释和说明,采购中心如果违规做了,采购中心肯定要引来质疑投诉,而且还会影响采购效率。通过主动服务,密切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的关系,也宣传了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让采购人了解政府采购工作,从而对中心的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在工作方式上,充分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规范化服务。通过“一网三库”为核心的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来改进服务、提高效率、破解难题,不断提高采购人、供应商满意度。

(三)完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编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制度汇编》下发给区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镇街,该汇编明确了政府采购的基本程序、各种采购方式的操作程序、专家抽取程序、质疑投诉程序、合同签订备案程序、履约验收程序等,以及相关程序的配套规范文书范本及表格。统一了政府采购执行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操作标准,极大地方便了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管理程序等,政府采购执行有章可循,监督依法有标准开展,促进阳光采购和监督。

(四)网上采购,实现政府采购高效运行

2011年8月份招标采购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2011年10月末投入试运行,2012年1月份正式运行。在一般设备网上询价采购的基础上将其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全部纳入网络管理,初步实现采购项目网上信息公告、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标书下载、专家抽取等部分流程。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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